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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解决好当前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几个重点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17 14:57作者:

关于切实解决好当前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

几个重点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学生营养办:

今年秋季开学,市教育局成立五个检查组对十县区和高新区开学情况进行了检查,在检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时发现,部分县区食堂承包较多、供餐标准不够,食堂建设速度缓慢、供餐面较低,食堂管理不够精细、食品安全防范意识较差,食品索证索票、留样、校领导陪餐、三防等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为切实解决好这些问题,根据中省有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政策,优化供餐内容

营养改善计划要以提高学生营养水平、增强学生体质健康为目标。各县区要严格按照省政府规定的每生每天4元、每学年200天标准为学生提供膳食补助,膳食补助全额用于学生营养餐,不得用于食品加工、人员工资、运输成本等。要科学合理确定供餐内容和供餐模式,具备供餐条件的学校要以提供完整午餐或早餐为主要形式,制定每日学生食谱,每周提前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公示,学生食谱要充分体现改善营养,确保肉类、鸡蛋、牛奶、蔬菜、水果等营养搭配;暂不具备供餐条件的学校可通过加餐形式为学生增加营养,加餐要以鸡蛋、牛奶为主要内容,在保证食品安全、营养均衡、价值相当的前提下,科学搭配食品供应的品种,丰富食品种类,可通过水果、豆制品、蔬菜制品、纯果蔬汁等调节解决。

二、加快食堂建设,扩大食堂供餐面

学校食堂供餐是目前最受学生欢迎、较为安全有效的供餐模式,也是营养改善计划的主要供餐模式。各县区要从学生利益出发,加快学校食堂建设,尽快以学校食堂供餐替代其他供餐模式。食堂建设和改造要实行“倒排工期”、进度月报和问责等制度,保证全部按时竣工交付使用。新建食堂要在当地食药监部门的指导下,坚持“实用、安全、节俭、规范”的原则,严格按照餐饮服务标准和要求进行设计,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后方可投入使用,由学校自主管理,不得对外承包。对过去已经承包、出让、租赁的学校食堂,要制定时间表,限期尽快予以收回。汉滨、汉阴、石泉三县区要加快配餐中心建设,从长远发展科学规划配送中心的运行机制、供餐形式、覆盖范围,解决好配送中心运行后的运转经费,在建设的同时要注重规章制度、监督机制、人员招聘等工作,确保配送中心发挥效益。

三、加强食堂设施和工勤人员的配备

学校食堂(伙房)的水、电、煤、气等日常运行经费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供餐增加的运营成本、学校食堂工勤人员开支和食堂餐厅配套设施添置等费用,要由地方财政负担。各县区要落实好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配套经费,不得挤占营养膳食专项补助资金,按照工勤人员与营养改善计划就餐学生人数1:100的比例,确定学校编外聘用食堂工勤人员数,就餐学生人数少于100人的校点应至少配备一名工勤人员。要切实加强食堂工勤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对工勤人员的考核,对思想道德素养不佳,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能力水平不高,不利于学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要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该辞退的坚决予以辞退,坚决杜绝因为用人不当而产生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发生。

四、确保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管理,始终把食品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对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要严格执行校领导陪餐制度,加大食品安全培训力度,对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培训,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每个环节、每所学校和每个供餐单位;学校要对全体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能力;要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保证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等各个环节符合食品安全规定,保证体检、消毒、留样、陪餐、公示等制度有效执行;要充分发挥学校膳食指导委员会的作用,积极参与学校食堂日常管理、原材料采购、饭菜质量价格评议和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要制订和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全面提高防范和处置食品安全事件的能力;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理”的原则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并及时向社会公开、通报有关情况。要强化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监管,财政、教育部门要将财政补助资金纳入特设专户,实行动态监控,补助资金要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学生用餐,并以代金券或餐票形式兑现到学生手中,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严禁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要完善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坚决防止套取、冒领国家补助资金发生;要继续落实好“一补”政策,不得用中省资金抵减“一补”资金;要加强专项资金审计力度,定期将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受益学生数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学生家长和群众监督。

五、建立营养餐资金由财政和家长共同分担机制

当前部分地方学生家长仍然存在着将营养改善计划等同于“免费午餐”、由国家“全包”等误解,给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带来了一定影响。各县区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政策宣传,务必使学生家长清楚营养改善计划不是“免费午餐”,更不是国家“全包”,使中省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坚持科学合理建立营养餐膳食资金由财政和家长共同分担机制,合理确定分担比例,推动营养改善计划有效实施。要适应网络时代的要求,注重舆情分析,运用网站、微博、微信等现代传播手段,主动回应网民的问题;对于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焦点问题、重大事件,要及时正面回应,公布事实真相,避免造成被动局面,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

联系人:武霞

联系电话:3211902

 

安康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

    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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