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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安康名师、安康市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人选推荐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4-08-26 17:53作者:

安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14年“安康名师、安康市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

人选推荐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高新区社管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隆重庆祝第30个教师节,大力弘扬尊师重教良好风尚,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市委、市政府决定于2014年教师节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安康名师、安康市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现就有关推荐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安康名师从全市教师、教育工作者中推荐;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教学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中推荐;先进教育工作者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管理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干部中推荐。

推荐人选要向条件艰苦的偏远农村学校倾斜,城镇学校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应有2所以上学校任教经历或1年以上农村学校支教工作经历。2011年以来已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担任副县级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安康名师除外)。

二、推荐名额

2014年,市委、市政府将评选表彰“安康名师”20名、“安康市师德标兵”50名、“安康市优秀教师”50名、“安康市先进教育工作者”20名、“安康市优秀班主任”20名,各县区、各有关教育单位推荐名额见附件1。

推荐人选要综合考虑普通高中、职业中学、初中、小学、幼儿园、教科研机构等不同层次和类别,县区推荐人选中农村学校教师不得少于推荐总人数的60%(安康名师除外)。

三、评选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认真学习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忠诚于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能够充分展示新时期人民教师、教育工作者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具备《教师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学历;近5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等次,其他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具体条件

1.安康名师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堪称楷模。

(2)教育教学方面模范带头作用突出,群众基础好,社会公认度高,是全市教育领域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

(3)具有特级教师、省级及以上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劳动模范、突出贡献专家荣誉称号。

(4)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具有正高级教师职称者优先。

2.师德标兵

(1)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工作业绩突出。

(2)尊重学生,在爱护学生、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转化行为偏差学生、帮助困难学生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没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不搞有偿家教。

(3)担任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咨询)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5年以上,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行为举止文明;能够以身作则,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4)参加过校级及以上师德讲座、师德报告会或受过县级及以上师德表彰;近3年学校师德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等次。

(5)中小学教师要积极参与“走进家庭、携手育人”大家访活动,成效明显。

3.优秀教师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教学态度认真,治学严谨,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教育教学、教研教改、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3)注重教育科研,在课程改革活动中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取得一定成效,上过乡镇级以上公开课、观摩课或示范课。

(4)注重对学生进行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能够以身作则,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受过一次县级或两次以上乡镇级以上表彰。

(5)中小学教师要积极参与“走进家庭、携手育人”大家访活动,成效明显。

4.先进教育工作者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信念坚定,品德高尚;

(2)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工作作风优良,廉洁从教,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4)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突出,受过一次县级以上或两次以上乡镇级以上表彰。

5.优秀班主任

(1)能够出色完成《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提出的工作职责,所带班级具有积极向上、互助友爱、团结奋进、遵纪守法、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2)积极组织开展班集体社会实践活动、课外兴趣小组、社团活动和各种文体活动,认真指导班级团队组织建设和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对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热爱班主任工作,担任班主任5年以上,近三年班主任工作在学校考核中至少有一次为优秀等次。

(4)注重与家庭、社区的沟通协调,带头参加“走进家庭、携手育人”大家访活动,成效明显。

四、推荐方法及工作要求

(一)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方式进行。先由学校(单位)推荐,县区教体局审查,并经县区委、政府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审核汇总后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和表彰。

(二)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公正推荐,保证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各县区各单位在向市教育局推荐上报前,应将拟推荐人选在其所在地(或单位)进行公示。

五、申报材料报送及时限要求

凡推荐人选均须填报《审批表》(附件2)一式2份;各县区、各单位需填写《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3)1份(所有表格均可在安康教育网下载),并于2014年9月1日前报送至安康市教育局。

联系人:张荣

联系电话:3212059

附件:1.《2014年安康名师、安康市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4年安康名师、安康市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审批表》

3.《2014年安康名师、安康市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推荐人选一览表》

附件下载

安康市教育局

201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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