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安康“乡村好教师”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8-26 17:53作者: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安康“乡村好教师”
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社管局: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教师热爱乡村教育、扎根乡村学校、乐于教书育人,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国第30个教师节到来之际,在全市评选表彰一批安康乡村好教师。现将推荐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在全市农村镇及以下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推荐表彰安康乡村好教师100名(见附件1)。
二、评选推荐条件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热爱农村教育,扎根农村学校,践行爱校如家、爱岗敬业、爱生如子。
2.潜心教书育人,善于循循善诱,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3.为人师表,言传身教,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影响学生,深受同事、学生、家长和群众的好评。
三、推荐方法及工作要求
1.各县区要重视评选工作,在“安康市乡村好教师”主题宣传的基础上开展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方式进行,先由学校推荐,县区教体局审查后报市教育局审批。
2.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性。各县区在向市教育局推荐上报前,应将拟推荐人选在其所在学校进行公示。
3.推荐人选须填报《安康市乡村好教师审批表》(附件2)和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各一式两份,于9月1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
联系人:毛军联系电话:3214705
电子邮箱:157514110@qq.com
附件:1.安康市乡村好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安康市乡村好教师审批表
安康市教育局
2014年8月26日
[打印本页]
分享给好友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