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年度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4—2015
年度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社管局,市直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陕教体办[2014]23号)精神,切实做好今年的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统一管理,确保“应保尽保”
1.各县区、各学校要按照省厅关于“统一省级管理、统一中介服务和承保机构、统一保险起止时间、统一组织实施”的要求,认真做好辖区内中小学和幼儿园校方责任保险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严禁转保、缓保、漏保甚至不保现象的发生,确保校方责任保险投保工作不留死角和盲点。
2.9月15日前,各县区教体局要根据辖区内注册学生数填写校方责任保险投保单交人保财险县区支公司。以校为单位投保的,教体局负责组织相关学校填写投保单,并统一交人保财险县区支公司。市直各学校直接填写投保单,交汉滨区人保财险支公司。
3.9月25日前人保财险各县区支公司将正式保险单,保费发票送达各县区教体局。县区教体局要妥善保存保险单原件,并负责将保险单、保费发票复印件发各被保学校。以学校为单位投保的,保单及发票原件分发学校,复印件留教体局存档。
4.按照省教育厅统一要求,在做好校方责任保险主险的同时,进一步做好校方责任保险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工作。要积极创造条件,为辖区内教职工投保教职员工校方责任保险。
二、完善投保手续,按期划转保费
1.9月15日前各投保学校填写《校方责任保险学生花名册》,加盖公章并附电子版上报县区教体局。
2.9月20日前县区教体局汇总辖区内各投保学校情况并填写辖区《投保学校分类统计表》,将花名册及统计表电子版报市教育局、康全保险经纪公司及人保财险县区支公司,同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花名册与统计表交人保财险县区支公司。
3.9月30日前各县区教体局将保费一次性足额转至康全公司校方责任保险专用账户。市直学校直接上解。
三、加强保险知识宣传和培训,切实履行校方责任险的保险责任
1.各县区、各学校要结合当地实际,切实抓好校长培训和校内培训工作,要让校长、教职工、有关工作人员了解掌握校方责任险的基本内容、理赔程序和具体要求。教育部门、康全公司、人保公司要分别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网络渠道的作用,向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大力宣传校园安全知识及校方责任保险在防灾防损、经济补偿与社会管理方面的功能,使各个层面和社会各界进一步认识、理解、支持校方责任保险工作。
2.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和谐,确保中小学、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3.切实履行校方责任险的保险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介公司和承保企业要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建立完善理赔渠道和理赔程序,减少理赔环节,提高理赔效率和服务质量,凡属理赔的要尽快理赔、结案,切实维护投保人的利益,切实做到让校方满意、学生满意、家长满意。
四、做好校园风险评估和咨询工作
1.2015年2-5月,由康全公司和人保财险公司对我市各县(区)学校进行现场查勘,对存在安全隐患或安全疏漏的情况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反馈,并提出整改方案或改进建议。
2.2015年6-7月接受全省校园风险事故检查、调研,督导出现案件的快速理赔。
3.2015年8月对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各县区上报书面工作总结。
五、完善校方责任保险工作报告制度
各县区教体局、康全经纪公司和人保财险公司要及时总结校方责任保险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每年度7月30日前向市教育局书面报告上学年度投保理赔情况,9月30日前书面上报下年度投保情况。各县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要认真填写《安康市2014-2015学年度校方责任保险投保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务必于10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安全科。各类表册请在EXCEL2003中处理。
六、安康市校方责任保险工作联系方式
1.陕西康全教育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巩江波
联系电话:13891906660
校方责任保险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陕西康全教育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行西安市太白小区支行
(行号:104791005929)
专户账号:103210173848
2.市人保财险公司:
联系人:刘远彬
联系电话:0915-320807113909155626
3.市教育局:
联系人:邱新勇
联系电话:0915-321454918091521080。
附件:(点击下载)
1.教职员工校方责任保险投保学校明细表
2.教职员工校方责任保险投保学校汇总表一
3.教职员工校(园)方责任保险投保学校汇总表二
4.安康市2014-2015学年度校(园)方责任保险投保情况统计表
安康市教育局
201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