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中学校暑假工作的通知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4年
普通高中学校暑假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安中、市二中:
为了确保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有意义的暑假,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中学校暑假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二〔2014〕8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暑期内师生及学校的安全工作。各县区教体局要积极督促各普通高中学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强师生防溺水、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防胡蜂、防暴雨洪涝、防山洪泥石流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要以多种形式加强学生应对洪水、泥石流、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训练,切实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要严格汛期和暑期值班制度,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坚守值班岗位,保持信息畅通;要加强对危房校舍的排查和维修,将贵重物品集中保管,保持视频监控系统和紧急报警系统的完好,及时排查和消除不稳定因素,确保安全度假度汛。
二、严格规范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行为。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陕教基二〔2013〕16号)的有关要求。学校要严格遵守放收假时间,严禁推迟放假和提前开学,保证师生休息时间达到国家规定时间要求。严禁以各种名义占用暑假时间组织任何年级学生补课或有偿补课,严禁以家长委员会或其他组织名义组织学生补课或有偿补课,严禁学校和教师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补习班、培训班等,严禁学校为社会上各类营利性补习班、培训班等提供教学设施、场地和其他便利条件。
三、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暑假期间,各县区教体局要对外公布学校违规投诉电话,并保证畅通。工作人员对每次投诉要做好记录,做到有投必应、有投必查。各县区教体局要利用多种方式加强对辖区内学校的监管力度和频次,对于发现的违规办学行为学校必须及时做出相应的处理。市教育局将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及时查处违规办学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高中办学行为规范。
四、安排好师生的暑期学习生活。学生假期布置作业应适量,要认真研究作业形式,注意切实减轻学生假期的课业负担。倡导学生充分利用暑假参加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社区公益活动,让学生在参与中提高社会实践能力,提升综合素养。要倡导学生假期开展科技小发明、小制作等活动,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使广大学生度过一个愉快、有意义的假期。
五、做好秋季开学各项准备工作。各学校在新学年招生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严禁利用各种形式进行虚假宣传。学校要严格执行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公布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要利用暑假有效时间做好校舍的检修、桌凳的维修及学生食宿条件的改善工作,确保秋季开学校舍安全、桌凳完好、各项工作准备到位,保证按时开学。
市教育局举报电话:3212794
安康市教育局
201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