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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放暑假和暑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16 16:21作者: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学校放暑假和暑期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社管局,市直各教育单位:

暑假将至,为了做好学校放暑假和暑期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学校放暑假和暑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放暑假时间

各县区要按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在保证完成全学年教学时间和师生休息时间不减少的前提下,结合本县区实际,以县区为单位统一放暑假和秋季开学时间。高新区和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执行汉滨区教体局规定的放暑假和秋季开学时间,确保城区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一致。各县区要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学年教学时间的指导意见》(安教发[2014]94号)要求,安排好义务教育阶段九年级和高三年级放暑假和秋季开学时间,确保毕业年级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二、加强放假前和暑期内学校安全工作

各县区、各学校要加强假期校舍安全监测,对地处地质灾害隐患(滑坡地段)的学校要坚持24小时监控,发现险情立即处置。要精心组织安排好各类招生、考试工作,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严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学校教育设施设备等财产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在放假前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和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要针对临近放假前易发生不安全事故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强师生防溺水、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防胡蜂、防山洪泥石流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要严格汛期和暑期值班制度,落实带班和值班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坚守值班岗位,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排查和消除不稳定因素,确保安全度假度汛。

三、安排好师生暑期的学习生活

各县区教体局和学校要按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组织教师参加暑期政治业务学习、课改培训活动。加强师德师风教育,保持教师队伍稳定。要加强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结合县区和学校实际,精心组织安排学生暑期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要对学生进行一次法制教育,教育引导学生远离不良文化,教育学生远离网吧,文明上网,要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让家长教育子女不进网吧、不浏览不良信息,切实担负起家长的监护责任。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要有计划地向学生开放,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内外各种教育资源,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研究性学习等各类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中华传统美德教育,让学生度过一个健康、文明、愉快、有意义的暑假。

四、严格执行“减负”工作规定

暑假期间各学校和教师不得举办文化补习班和补课班,学校不得将本校教学资源提供给社会力量进行有偿补课。严禁学校与校外机构联合在校内举办各类补习班,严禁教师在校外办班补课或参与社会非法补习班讲课,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五、做好放假和秋季开学各项准备工作

各县区、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各项考核考评和总结工作。要认真对照本学期各项工作计划进行查漏补缺,总结成绩,查找不足,做好各项考核考评和总结工作,并对假期及新学年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部署,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连续性。要利用暑假有效时间做好校舍的检修、桌凳的维修等工作,确保秋季开学校舍安全、桌凳完好。要按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要求,加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建设,不断扩大学校食堂供餐覆盖面。要加强学校炊管人员队伍建设,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要切实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保学控辍”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强化镇、村及家长的工作责任,确保秋季学生全部到校上课。

安康市教育局

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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