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胡蜂防控工作的通知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切实做好胡蜂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社管局,市直各教育单位:
当前,越冬胡蜂已陆续开始筑巢产卵,逐步进入活动高峰期。为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胡蜂防控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字[2014]30号)精神,科学做好今年的胡蜂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胡蜂蜇伤师生事件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胡蜂毒性大,人被蜇伤后会出现过敏和毒性反应,严重者导致死亡。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吸取去年的教训,举一反三,以对广大师生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防控工作。要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在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机构的指导下,迅速制定完善《胡蜂防控应急预案》,认真分析形势,摸清规律,研究对策。要建立健全胡蜂防控责任制,明确防控任务,落实防控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县区、各单位要广泛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专家讲座、网络宣传、黑板报、科普资料等形式,进一步普及科学防范知识,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预防自救和应急处置能力。特别是在节假日期间,要通过校讯通、手机短信、致家长一封信的方式,强化师生及家长的防范意识。要积极开展正面宣传报道,切实抓好媒体的应对工作,做到客观真实,推进工作。
三、落实防控措施。各县区、各单位一要配合属地政府进一步抓好胡蜂窝点的排查和灭杀工作,要结合县区和学校实际,工作再细化,措施再夯实,责任再落实,纪律再严明。二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要求做好师生被胡蜂蛰伤的救治工作。三要统筹抓好学校其它的安全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做到胡蜂防控与教育教学两手抓、两不误。四要对本县区、本单位发生的胡蜂蜇人事件要果断妥善处置,及时上报信息,确保信息灵通。
四、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各单位要进一步抓好教育宣传、隐患排查、伤员救治、应急值班、信息报送等工作责任的落实。要确定专人,负责县区和学校胡蜂防治工作的信息统计和上报工作,在胡蜂防控工作时间实行“零报告”制度,有事报进展,无事报平安(具体报告时间、方式另行通知)。对因防范措施落实不力、救助不力而发生新的胡蜂蛰人伤亡事件的,要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安康市教育局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