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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推行义务教育“大学区、督学责任区、教研协作区”一体化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4-06-03 09:13作者: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在全市推行义务教育

“大学区、督学责任区、教研协作区”

一体化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社管局:

为加强学区化管理,构建区域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合作交流、共同发展的教育管理机制,培育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推行义务教育“大学区、督学责任区、教研协作区”一体化管理改革,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推行义务教育“大学区、督学责任区、教研协作区”一体化管理改革的重要意义

推行义务教育“大学区、督学责任区、教研协作区”一体化管理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要求;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要求;是全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我市转变教育发展方式,提高教育治理能力,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的现实选择。以培育优质教育资源、办好每一所学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区域内学校共同的发展愿景为纽带,按照小学和初中地理位置相对就近、方便协作互动、有利于资源共享和“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通过实施“大学区、督学责任区、教研协作区”一体化管理改革,整合教育资源,建立学校联盟,实行对口帮扶、人才交流、学区督导、教研协作的学区化管理,将一定区域内的若干所学校组成资源共享、交流合作和共同发展的协作体,推进同一学区内各学校的资源共享、共建、共强,促进优质资源的再生,实现优质资源的共享,使弱者变强、优者更优、优质带动、优势互补,使学区内的优质教育资源从“学校所有”变为“学区所有”,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缩小学区内不同学校间的差距,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需求。

二、推行义务教育“大学区、督学责任区、教研协作区”一体化管理改革的基本要求

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主线,以提高教育质量为目标,以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为核心,以整合教育资源为重点,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关键,按照“城乡统筹、区域合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提高、协作发展、优质均衡”的要求,在全市推行“大学区、督学责任区、教研协作区”一体化管理改革,构建教育行政、教育督导、教研、学校“四位一体”机制和多方联动、优质带动、对口帮扶、合作共赢的学区化管理体系。

(一)大学区的设置管理

1.大学区的设置。

各县区要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县域内教育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依据名校引领、相对就近、优势互补的原则,以区域同类型、同层次义务教育学校为主体,合理确定学区的规模,划分组建若干“大学区”。一般由1-2个镇的学校组建学区资源共享、交流合作和共同发展的协作共同体。各县区也可根据学校区域分布情况,在县域内确定几个大学区,由区域内的优质学校为学区长学校,明确学区长学校和成员学校的协作发展责任。大学区不同于学校行政区划,学区长学校不同于镇中心校,不替代镇中心校的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核心是发挥优质学校辐射带动作用,构建合作、共享、交流、发展的协作体,通过学校联盟实现共同发展、共同提高。

2.大学区的管理。

(1)实行学区长负责制。大学区的优质学校校长作为学区长,可在不改变教育资源行政隶属和办学自主权的前提下,牵头负责本大学区的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和科研工作,组织成员学校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本学区共同发展规划和各项活动计划,充分调动和发挥成员学校积极性,充分利用成员学校资源优势,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大学区的学区长,可以相对固定,也可以优质学校进行轮值,形成激励机制,增强大学区发展内生动力和活力。

(2)因地制宜确定学区发展形式。按照以强带弱、协作联动、优势互补、共同提高的要求,可以一区一策,组建“对口帮扶”(强校带弱校)“委托管理”(名校带新校)“学校联盟”“合作共同体”“捆绑发展”等模式的“大学区”。鼓励从实际出发,改革创新,指导建立切实有效的学区管理办法和运行模式。

(3)构建学区共同发展责任制。把推动学区建设整体发展与推动成员学校优质、特色发展结合起来,学区长学校和每个成员学校都是大学区发展的共同责任主体,也是个体发展主体,密切协作,主动担当,主动作为,形成合作协同发展共同体,凝聚发挥学区成员学校的创造精神、团队精神和集体智慧,促进学区发展和成员学校特色发展、优质发展,塑造“大学区”的教育品牌,形成学区的办学理念、管理风格和学校文化特色。

(4)建立学区议事制度。每个学区设学区长一名,副学区长若干。学区长学校为总召集人,定期召开学区成员学校校长会议,组织、协调和督促学区各项工作,落实学区管理制度,交流反馈各校教育教学工作运行情况,集中反馈各校阶段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讨论解决问题的办法,统一思想,研究部署下一步改进措施,促使各校同步提高,均衡发展。各学区定期组织召开成员学校分学科教师教学总结研讨会,年初由学区长学校或成员学校各学科优秀教师提出本年度研究课题,每次研讨会确定1-2个主题发言人,共同研究讨论本学科每学期教学工作。各学区每学期末向县区教体局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5)建立校长、教师交流机制。实行学区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采取多种交流形式,开展教师队伍的双向有序交流活动,促进校长、教师发展成长。学区长学校定期或不定期向成员学校输出优秀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带动成员学校发展。建立学区内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校际间送教和兼课制度、名师带徒制度、名师课题研究制度等,发挥优秀教师的专业引领作用。结合教师转岗交流要求,建立跨学区或城乡教师合理流动机制。

(6)建立学区教育教学互动合作机制。每个大学区要以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升教育质量为根本目标,紧紧围绕学校科学管理、课堂教学改革、教师育人能力提升、学生素质培养、学校文化特色和办学特色建设、促进成员学校优质均衡发展等方面,常态化的组织开展学区教育教学活动、经验交流活动、教研协作活动、学区研修活动、学生文化体育艺术展演和社团活动,在构建高效课堂、教学管理、课题研究、资源共享、校本研修、质量评价等方面,搭建互动交流、互利共赢的发展平台。

(7)建立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每个大学区建设与发展情况按学年进行考核评估,学区每个成员学校纳入学校教育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与教育重点目标责任考核一并进行。以均衡优质特色发展为核心指标,制定完善与之相适应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办法,主要对共同发展、均衡发展、特色发展等工作目标达成度进行综合考评。要建立表彰激励机制,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实施学区化管理,推动学区建设与发展成绩突出的大学区、学区长学校和成员学校进行表彰奖励,对成绩突出的校长、教师进行表彰,并在评优树模、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倾斜。每个大学区和成员学校、镇中心校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表彰激励机制。要大力宣传学区化管理、学区建设发展的先进典型,不断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弘扬学区制管理改革的正能量和创新精神,不断调动和激发学校和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督学责任区的设置管理

1.督学责任区的设置。县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大学区”的组建情况,把学校督导与“大学区”督导有机结合,配套设置若干督学责任区,对大学区管理改革进行监督和管理。

2.督学责任区的管理。县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确定联系包抓督学,明确督学责任,建立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大学区”责任制,对“大学区”及学区长学校和成员校进行督导评估。联系包抓督学要发挥学区长学校、成员学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研究制定督导责任、督导评估办法,有针对性的开展督导评估活动,促进大学区与督学责任区的共同发展。

3.督学责任区的考核。以促进大学区建设和学校优质均衡为核心,由县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考核评价办法,组织对督学责任区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三)教研协作区的设置管理

1.教研协作区的设置。根据“大学区”的组建情况,结合联片教研经验,各县区教研室配套设置若干教研协作区,搭建大学区教育教学研究交流协作平台,提供专业支持。

2.教研协作区的管理。由县区教研室确定联系包抓教研员,建立大学区教研协作责任制,结合大学区成员学校实际,共同研究制定教研协作办法和活动计划,定期举办各层面教师群体参与的教研活动及其他教育教学业务交流活动,推动大学区和成员学校课堂教学改革,构建高效课堂。各学科教研员组织教研协作区各学科教师采取研讨课、说课、集中教学反思等形式,通过课题研究、展示观摩、合作对话、研讨反思、分析跟进等方式,促使各校、各学科教师间互动互学、互帮互助、协作共赢,达到以交流促提高,以合作促发展的目的,推进大学区和成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

3.教研协作区的考核。以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师专业成长为核心,由县区教研室制定考核评价办法,组织对教研协作区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教研协作区的业绩与教研员年度考核挂钩。

三、推行义务教育“大学区、督学责任区、教研协作区”一体化管理改革的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市、县区分别成立“大学区、督学责任区、教研协作区”一体化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和管理指导“三区一体化”管理改革工作,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加强市县区、学校之间沟通和协作,扎实有效地推进工作。

2.明确工作责任。推进义务教育“大学区、督学责任区、教研协作区”一体化管理改革工作,按照“县区为主”的原则,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县区教体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县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教研室及各中小学校依照各自工作职责,有效开展工作。镇中心校做好大学区建设与发展的协调支持工作,为学区长学校和成员学校创造必要的条件和环境。大学区学区长学校负责会同成员学校组织开展学区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加强学区建设,推动学区发展。

3.加强制度建设。按照大学区管理制改革要求,县区教体局负责制定“大学区、督学责任区、教研协作区”一体化管理改革工作综合管理办法;县区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负责制定“督学责任区”督导评估办法;县区教研机构负责制定“教研协作区”教育教学研究实施办法。建立综合管理、各方联动、上下配合、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

4.加大政策支持。各县区建立鼓励支持“三区一体化”管理改革的政策措施,创造有利于调动学校积极性,有利于推进资源共享,有利于促进学校优质、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和环境。根据大学区组建需要和运行实际,支持大学区内校长、教师交流和轮岗,促进校长、教师双向有序流动和交流,优化资源配置。落实扶持经费,支持奖励“三区一体化”管理改革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和有序推进。

5.改善办学条件。以扩充教育资源和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加大投入,加强学校校舍建设。依据学校办学标准和装备规范,加强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建设,加强学校数字化教育服务体系和数字化校园建设,提高现代教育技术装备水平。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提升办学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6.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科学、合理设置大学区、督学责任区、教研协作区,制定切实可行的“三区一体化”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和细则,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运行机制和运行模式。把实施“三区一体化”管理改革工作与办好每一所学校结合起来,通过建立辐射、引领、交流、服务、考核、激励、教研协作、督导评价等一系列管理机制和组织框架,发挥各自办学优势,调动各方积极性,优化配置教育资源,在确保学区长学校办学质量不断提升的基础上,促进各成员校共同发展、特色发展,促进督学责任区建设和教研协作的深入开展。

7.优化评价体系。以“大学区、督学责任区、教研协作区”一体化管理改革主要目标和基本要求为重点,以促进学区成员学校优质均衡特色发展为核心,以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为关键,围绕素质教育、内涵提升、均衡发展、促进公平等核心指标,建立完善“三区一体化”管理改革工作考核细则和评价指标体系,对共同发展、均衡发展、个性发展等关键指标进行跟踪监测,对“三区”建设与发展进行“捆绑式考核评价”,对对口帮扶、以强带弱的优质学校和成员学校共同发展提升进行“捆绑式考核评价”。

8.强化督导检查。以“316”督导评估为载体,加大督学督政工作力度,定期对大学区管理改革、教研协作、各学校办学水平提升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三区一体化”管理改革业绩突出的学区、学校等进行表彰。

9.建立长效机制。要积极探索有利于调动学校、校长、教师、督学、教研人员等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利于促进学校均衡优质特色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在体制机制、实践路径、方法措施等方面不断创新,在组织领导、资金投入、管理队伍等方面不断加强,保障“大学区、督学责任区、教研协作区”一体化管理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

10.加强理论研究。在实施过程中,加强对外地先进经验的学习,加强对体制机制创新的研究。及时发现、总结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加强实践成果的总结推广、具体问题的跟进研判,指导“三区一体化”管理改革工作稳步推进,科学实施,不断提高,逐步形成优质教育资源的再生机制。

各县区教体局要结合县区教育改革发展实际,制定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大学区、督学责任区、教研协作区”一体化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和考核评估办法,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安康市教育局

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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