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康市第四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考核结果进行公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15 15:33作者:
根据安康市教育局、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骨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安教发〔2013〕181号)和《关于开展安康市第四批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考核评审工作的通知》(安教函〔2018〕371号)精神,经过一年来的培养培训,专家组考核评审,安康市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研究,拟确定安康市汉滨高级中学西校区李爱霞等33名同志为安康市第四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现予以公示,对此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并注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单位和电话,以便联系。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15日--19日,共5天。
联系电话:0915—321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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