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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31 15:05作者:

根据市直教育单位教师队伍情况,经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基层学校及有关教育单位,为市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单位)公开选调专业教师14名。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名额

1.安康市第一小学:数学2名、语文1名、音乐(舞蹈)1名、信息技术1名、科学1名,共6名。

2.安康市第二小学:语文2名、数学1名、音乐(舞蹈)1名,共4名。

3.安康市教研室:中学语文2名、高中英语1名,共3名。

4.安康市阳光学校:美术1名。

二、选调对象范围

本市各县区在编在岗的中小学及有关教育单位正式教师。

三、选调资格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敬业精神,符合《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要求;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精神病史;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31日后出生),报考教研岗位或省级教学能手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后出生);

4.报考教研岗位教师应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其他岗位教师应具有国民教育本科或师范类专科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5.报考中学语文岗位应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英语应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其他岗位教师应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6.从事相应专业教学工作5年以上(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

7.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8.符合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单位 岗位 其他条件
市教研室 中学语文 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
高中英语
市一小 音乐(舞蹈) 女;擅长舞蹈及节目编排
信息技术 擅长网络维护、节目编辑
市二小 语文 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
数学
音乐(舞蹈) 女;擅长舞蹈及节目编排

不得参加选调的情形: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选调的方法步骤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4日至5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5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和地点:报名人员在安康教育网()上下载填写《安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选调教师报名表》(附后)一式三份,并经所在县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3张,统一在安康市阳光学校(汉滨区育才路99号)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本次选调岗位开考比例(即同一岗位选调人数与现场报名并资格审查通过的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低于1:3比例的取消或削减该岗位选调计划,取消或削减计划的岗位不再组织改报。

3.准考证领取:经市教育局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于2017年8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在安康市阳光学校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内容:教研岗位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其中高中占70%、初中占30%;其他岗位为小学语文、数学基础知识和教育理论,满分100分,其中小学语文占40%、小学数学占30%、教育理论占30%。

笔试时间:2017年8月10日(星期四)9:00—11:00。笔试地点:考点设在安康中学(汉滨区育才路94号)。参加考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

按照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2017年8月11日,在安康教育网、安康市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5.面试: 2017年8月12日(星期六)在安康市阳光学校进行,所有参加面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2017年8月12日早上7:30到达面试考点集中候考,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等形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采用讲课和答辩的形式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讲课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3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讲课80分,答辩20分。讲课内容由参加面试教师抽取报考学科课题签确定,面试教师不带教材、教学参考书等资料。答辩采用现场回答教育教学问题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参评教师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答辩题目1个。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并由面试教师签字确认。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在安康教育网、安康市人民政府网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笔试、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

6.体检考察:按照与岗位选调计划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优先、第一学历为本科优先)。参加体检的人员按照公告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组织单位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市教育局和选调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师德情况、教学能力、教学业绩和学生公认度等。考察组通过查阅教师档案,核实其身份、学历和经历。考察不合格的,不得选调。考察不合格或出现考察对象放弃考察等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7.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经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所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8.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若调入单位无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的实行高职低聘。

市教育局:3212059

市人社局:3212252

附:《安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安康市教育局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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