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康市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展演活动获奖结果公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1-29 15:07作者: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陕西省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陕教体办〔2014〕39号)精神,市教育局印发了《安康市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安教发〔2015〕6号),于2015年3月至6月开展了以“阳光下成长”为主题的全市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各县区各学校所有上报的作品进行集中联评,共有388件作品分获一、二、三等奖(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月29日至2月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安康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实名反映。
联系人:陈开健 联系电话:3212794
附件:1.安康市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类节目获奖名单
4.安康市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阳光下成长”优秀征文获奖名单
安康市教育局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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