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5年省、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评选结果进行公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07-17 20:43作者:
根据安康市教育局、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骨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安教发〔2013〕181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省、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评审工作的通知》(安教函〔2015〕90号)精神,经过县区审查推荐,市级审核评审,安康市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研究,拟确定安康市幼儿园刘凡等52名同志为安康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文件精神,按照省级学科带头人评选要求,拟推荐刘凡等18名同志参加2015年省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评选活动。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对此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并注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单位和电话,以便联系。
公示时间:2015年7月17日--21日,共5天。
联系电话:0915—3216119
附件:1.安康市2015年市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名单(点击下载查看)
2.推荐参加2015年省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评选人员名单(点击下载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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