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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陕西省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相关政策知识20问

发布时间:2015-01-29 17:06作者:

从2015年起,陕西省所有高职院校将全面实施分类考试招生改革。为便于广大考生和社会快捷了解相关政策知识,我们以问答形式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1.什么是分类考试招生(有哪几种形式)?

2015年,我省所有高职院校(含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本科院校和成人高校)全部实施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分4种形式进行。

⑴单独考试招生。国家级示范高职院校和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均实施单独考试招生。

⑵综合评价招生。除单独考试招生的高职院校外,省内其他高职院校实行综合评价招生。

⑶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对获得相应奖项或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的人员实行免试入学。

⑷实施面向“三校生”(中专、职高、技校的毕业生)单独组织的省级统考及录取(同高考同期进行)。

2.单独考试招生所涉及的相关示范高职院校有哪些?

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目前共6所: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陕西职业技术学院。省级示范骨干高职院目前共9所: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宝鸡职业技术学校、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延安职业技术学院、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3.示范性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录取依据是什么?

示范性高职院校录取依据为:以单独考试招生形式进行招生录取,各院校可单独或联合组织考试,也可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织以职业技能测试为重点的相关考核。

4.实施综合评价招生院校考试招生录取依据是什么?

分两种情况:(1)普通高中毕业生,依据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2)“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主要依据为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结果。

5.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录取依据是什么?

分两种情况:(1)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2)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

6.面向“三校生”单独招生录取依据是什么?

参加与普通高考同步进行的职教单招考试,省上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依据院校计划和考生报考志愿统一录取。

7.示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同其他高职院校综合评价招生的区别?

此类考试招生同综合评价考试招生的区别:1、可以不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出要求,而综合评价招生必须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对高中毕业生进行录取,缺一不可。2、其他高职院校的综合评价考试招生中的测试只适用于报考本校的考生,不能通用。示范高职院校联合组织的考试成绩可以校际间通用。

8.示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与“三校生”的单独考试招生有什么区别?

示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招生对象包括高考统考考生和“三校生”。院校可单独或联合组织命题、考试、评卷、划定录取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直接报省招办备案录取。

面向“三校生”的单独考试招生招生对象只能是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全省统一命题、组织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录取,与普通高考同步进行。

9.分类考试招生的报名条件是什么?

申请参加分类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5年我省高考报名或职教单招报名,并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10.高中毕业生可以参加哪几种分类招生考试形式?

可以参加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两种形式,可选其一,也可都参加。

11.“三校生”可以参加哪几种分类招生考试形式?

分三类情况:一是符合实施技能拔尖人才条件可直接免试入学。二是可参加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三是前两类情况未被录取的可参加面向“三校生”的单独招生考试,与普通高考同步进行。

12.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专业有哪些?

除国控专业和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原则上不列入分类考试招生范畴外,其他专业都将列入,具体专业及计划需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及各高职院校网站查询。不列入分类考试招生范畴的专业有三方面:一是医学类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蒙医学、藏医学、维医学、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中医骨伤、医学影像技术。二是师范类专业。包括语文教育、数学教育、英语教育、物理教育、化学教育、生物教育、历史教育、地理教育。三是公安司法类专业。包括侦查、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司法信息安全、司法警务、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

13.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在校待遇、毕业待遇和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有什么不同?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除录取方式不同外,在校待遇、毕业生就业政策以及毕业文凭等均与通过高考统考录取的考生相同。

14.如何报考分类考试招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根据省招办公布的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登录省招办设立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sneac.edu.cn)进行。分为考生申请、考核录取、报到注册和正式备案4个流程。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考生申请 2015年3月6日8:00至10日17:00

考核录取 2015年4月15日前各院校预录取。现场确认、考核及测试各院校要求不同,需自行登录各高职院校网站进行查询。

报到注册 2015年4月28日前。

正式备案 2015年4月29日至30日

15.可以申请几所高职院校?

依据考生本人意愿,不限制考生提出入学申请的院校数量,任何单位、组织、个人不得干涉考生自主选择。

16.如何了解各院校的分类招生考试办法?

各高职院校是分类考试招生的主体,须按要求制定本校分类考试的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的综合评价体系。省招办将集中向社会公开发布,各招生院校同时也在本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考生要及时登录省招办和各招生院校网站,了解相关信息,并做好报考准备。

17.怎样进行报到注册?

被多所高职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自主选定1所高职院校报到注册。新生到校报到注册须持本人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

18.没有参加2015年高考报名怎么办?

考虑到部分考生由于不了解我省实施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政策,而未参加高考报名,省招办近期重新开启高考报名系统,给考生一次补报名的机会。请有关考生留意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通知,不要再次错过机会。

19.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必须参加体检吗?

必须参加体检,原因是部分院校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考生应根据体检结果避开受限专业。另外,各县区将为补报名考生安排体检补检,具体时间请联系报名县区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联系电话:汉滨区0915-3212432;旬阳县0915-7202839;紫阳县0915-4422731;汉阴县0915-5217968;石泉县0915-6321988;平利县0915-8421226;白河县0915-7822271;岚皋县0915-2522134;宁陕县0915-6822692;镇坪县0915-8812265。

20.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高考吗?

已经预录取而未报到注册的考生,仍可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的考试招生;已经报到注册且经省招办核准备案并公示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的考试。

安康市考试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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