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多措并举确保营养改善计划规范实施
为全面推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科学实施、规范运行和提质增效,旬阳县教体局多措并举,扎实做好2015年全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
强化管理措施,严格落实政策。各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坚持校长陪餐制度,精细管理,规范操作,着力把好食品安全关,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抓源头监管,抓过程监管,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把好资金使用关,加强食堂财务管理,严格落实相关实施标准,单独建立食堂帐目,实行成本核算,为学生提供等价优质的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结余资金要按规定滚动用于改善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统筹好膳食补助、“一补”、家庭分担、社会捐助等资金,不断增加学生营养补助,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在实施过程中有群众上访的、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一经核实,严格实施一票否决。
规范供餐模式,优化供餐内容。2015年春季学期全县完小以上学校全部由学校食堂向学生供应完整的营养午餐,具备食堂供餐条件的教学点必须从春季学期调整为食堂供餐模式,坚决杜绝食堂闲置的现象。不具备食堂供餐条件的学校仍然实行加餐形式统一提供加餐营养食品。各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参考《农村学生膳食营养指导手册》,结合当地饮食习惯和农业物产制定每日学生带量食谱及配餐标准,食谱要充分体现改善营养,确保营养搭配合理均衡,同时建立营养餐膳食资金财政与家长共同分担机制,科学确定资金分担比例,使学生由“吃饱”向“吃好”转变,提高营养餐的供餐水平。
加快食堂建设,实行自主管理。各校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快食堂建设和改造,实行“倒排工期”、进度月报和问责等制度,保证按时竣工交付使用。要从全面提高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成效出发,加快推进学校食堂供餐。学校食堂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封闭运营,不得对外承包,已对外承包的食堂必须在2015年秋季开学前按要求收回由学校自主管理,并在教体局备案,确保食堂规范安全运行。
广泛深入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各学校充分利用校园橱窗、广播、集会、告家长书等各种形式,主动解释政策、说明问题、发布进度,及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通报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取得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理解。对于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及早处置,妥善应对,适时公开,及时回应和澄清,避免造成被动局面。
做好营养监测,评估实施成效。各学校主动协调和配合卫生、疾控部门,安排专人负责,用好“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系统”,结合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实际、学生体检、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学期考试等,按规定上报相关数据。做好常规和重点监测,全面评价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