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高考照顾政策出台
近日,根据教育部最新印发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陕西省结合实际情况,对2018年高考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条件名进行了明确。为了让符合条件的考生少跑冤枉路,能够更加快捷、有效地完成资格审查工作,省上特意制定了针对这11种考生的办事指引。
第一类:烈士子女
【照顾政策】在普通高校投档分数线下延20分投档,由普通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审查主管部门】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 。
【所需材料】1.家庭户口本、身份证。2.《革命烈士证明书》原件。
第二类: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
【照顾政策】在普通高校投档分数线下延10分投档,由普通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审查主管部门】陕西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所需材料】按照陕西省侨务办公室要求执行。
第三类:台湾籍考生
【照顾政策】在普通高校投档分数线下延10分投档,由普通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
【审查主管部门】陕西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所需材料】按照陕西省侨务办公室要求执行。
第四类: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照顾政策】在其高考总分上增加5分投档 。
【审查主管部门】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
【所需材料】1.《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 。2.有统一编号的“陕西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登记表”加盖民政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第五类: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照顾政策】在其高考总分上增加10分投档 。
【审查主管部门】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
【所需材料】奖励登记表、通令复印件、军功章。
第六类: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照顾政策】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审查主管部门】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
【所需材料】《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
第七类:残疾人民警察
【照顾政策】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审查主管部门】人民警察所属的省级机关 。
【所需材料】1.家庭户口本、身份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
第八类: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
【照顾政策】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审查主管部门】共青团陕西省委。
【所需材料】在“志愿中国”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志愿服务时数达到1500小时及以上的青年志愿者的证明。
第九类:军人子女享受高考照顾政策的考生无需填写申请表,相关考生资格审查工作按照《陕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陕政联〔2012〕106号)执行。
第十类: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享受教育优待的考生无需填写申请表,相关考生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执行。
第十一类: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照顾政策的考生无需填写申请表,由县(区)招办在高考报名时直接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
以下6中情形将不再享受高考照顾政策:
1.省级优秀学生
2.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3.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4.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
5.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
6.获得省级招委会确定的统测项目范围内的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