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将于4月20日开始
发布时间:2018-04-17 15:21作者:
我市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信息确认将于4月20-23日进行,确认地点在汉滨区育才路109号(安康中学斜对面)市考试管理中心3楼会议室。
市考试管理中心提醒广大考生,按照下列规定办理确认手续,一次带齐所有材料,争取少跑路。
1.面试报名实行属地管理,在校生在学校所在地报名,社会考生在户籍所在地或档案关系所在地报名。据此,除安康学院和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外,我市不接受其他院校的在校生报名。
2.因信息确认中要核对考生照片等信息,信息确认只能由考生本人办理,不能代办。
3.考生取得的学历须为国民教育序列,不含党校和技工学校的文凭。非全日制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方可报名。
4.信息确认后尽快完成缴费,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缴费功能,无法补缴费,只能按放弃报名处理。
5.确认点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6.确认点附近无法停车,请考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7.确认点不能提供复印服务,请考生准备好复印件后再前往办理。
8.由于我省实行考认分离,教师资格认定方面的问题请咨询市教育局师资培训科,电话:0915-3216119;教师资格笔试和面试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市考试管理中心,电话:0915-3212667。
面试审核材料按以下规定提交:
1.安康学院和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学籍证明。
2.户籍在安康市内的社会考生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人事档案在安康的社会考生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人事档案托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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