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举办“12.4”法律讲堂活动
发布时间:2017-12-04 10:27作者:
12月1日,在第17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市教育局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法律讲堂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省《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提出的工作任务,全面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活动邀请安康学院党委委员、党委宣传(统战)部部长、副教授、法学硕士、陕西宁康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鲁延安,市政府办(法制办)干部李维维到会指导。鲁延安以“不忘初心,依法治教”为题,从近期几个教育热点案例分析入手,循序渐进的解析了依法治教的重要性,阐述了依法治教的合法性、合理性、信赖保护性、行政应急性等四个原则,深入浅出地讲述了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依法执法、依法公开、依法督导、依法治校、依法处理纠纷等七个方面的重要内容;李维维介绍了我国法制建设的历史演变,结合实际深入分析了我市法制工作的现状,强调要把树立法治意识放在首位,把执法重心下移作为突破口,高度重视政府立法工作,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工作。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通过讲堂活动对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和把握,对今后进一步学习好、把握好、执行好教育法律法规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会议强调,教育领域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全市教育系统积极行动起来,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的要求,切实承担好教育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史使命,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意识,全面落实好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加快法治安康建设及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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