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文明校园建设工作在全省做经验交流
10月12日,全省创建文明校园工作推进会召开。市教育局应邀在大会上做经验交流。
近年来,全市教育系统紧扣省市文明办的指导意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引领,以开展全市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创建为主线,紧紧围绕“文明校园六好”建设标准,扎实开展省级文明校园和市级美丽新校园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学校教育工作群众满意度,在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连年位列政府工作8个方面第一,市阳光学校党支部被授予全国先进党支部,市教育局2012年被中央文明委表彰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先进单位,2013年被陕西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2014年被教育部表彰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抓体制机制,强化创建体系保障
一是建全保障体系。市、县区教育局建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和创文机构。坚持将精神文明建设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各学校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做到有规划、有措施、有成效,确保创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二是夯实责任体系。市局将精神文明建设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情况作为对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学校“316”素质评估督导考核、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建立工作督查和验收制度。各县区局积极完善年度创建工作方案,督导各学校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做到有规划、有措施、有行动、有成效、有记录。三是完善评价体系。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要求,指导督促各学校分批分项积极开展创建工作,特别是创建市级美丽新校园工作,坚持做到“成熟一个、达标一个、验收一个”。
抓育人环境,提升师生人文素养
一是开展美丽新校园建设。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需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于2013年提出了在全市中小学校深入开展以生态校园、书香校园、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为主要内容的市级美丽新校园建设,坚持实行动态管理、星级命名,五项内容一项一星,达到其中3项标准方可申报命名,最高标准为五星级,4年来共验收命名市级美丽新校园200多所。二是加强文明礼仪教育。认真落实《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指导纲要》,大力倡导文明礼仪之风。按照《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抓好学生一日常规管理,突出知行合一,着力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引导学生将道德认知转化为道德实践。三是加强学校三风建设。通过打造百年老校,建设名校名园,修建学校博物馆,征集校训、校歌、校服,确定办学理念和办学目标等途径,形成各具特色的校风校貌。制定出台《安康市中小学管理常规》等一系列管理文件,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出台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的“八条规定”和“十个禁止”等文件,在全市全面开展师德师风整顿,全面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和“一票否决”制度,塑造教师队伍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良好形象。按照“四有”好老师标准,教育引导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深入推进教师队伍“十百千万”人才建设工程,每年选派千名优秀教师参加国内外培训,其中境外培训50名左右,着力加强三级三类骨干教师体系建设,构建教师专业成长和全员提升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教书育人能力。同时,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广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让学生快乐学习,健康成长。
抓道德实践,丰富主题教育活动
一是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全市教育系统以常态化的方式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引导青少年学生立足实际学雷锋、走上社会学雷锋,在学雷锋活动中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深入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报告会、座谈会、经典诵读、专题讲座等形式,为广大学生搭建讲述中国梦、描绘中国梦、感悟中国梦的平台,引导青少年学生增强对伟大祖国、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论和情感认同。三是深入开展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通过深入开展“三爱三节”“四新四大”主题教育、“五大教育”、中国汉字听写大赛、读书征文、文明城市创建和书法教育、网络教育、法治教育、影视教育、校外教育等途径,加强传统文化教育,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