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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3月21日来安招生

发布时间:2017-03-17 11:14作者:

根据省教育厅安排,陕西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将于3月21日到安康市初级中学和汉滨区初级中学开展入校补充宣传和初选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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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2017年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建设好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是从源头上提高空军飞行学员来源质量、培养能够担当强军重任高素质军事飞行人才的基础工程,也是顺应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新形势、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有益实践。

2016年,在各市(区)教育局和西安中学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目前,我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初步形成了以文化引领学生、环境塑造学生、活动激励学生、措施培养学生为特色的良好格局,受到了教育部、空军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按照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建设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录取的通知》(〔2017〕1号)的要求,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

具有陕西省户籍、学籍男性学生, 2000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对飞行有强烈兴趣和愿望的初三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陕西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2017年面向全省招生,航空实验班招生100名,招生计划实行单列。

三、组织管理

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空军招飞机构领导下开展。空军招飞机构严格组织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工作,确定定选合格考生名单;省教育厅指导各市(区)及时提供真实可靠的中考成绩,根据定选情况和中考成绩确定录取名单;各市(区)教育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做好招生录取有关工作;西安市教育局会同承办中学做好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学生学籍注册工作。

四、招生录取工作程序

(一)宣传动员与初选。

2016年10月以来,由空军招飞机构负责,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协助,制定了招生简章,并利用网络、报刊和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动员,向考生做政策说明和解释工作,同时在我省各市设招飞初选站,进行外科、内科、眼科、耳鼻喉科等常规体格检查。市、县两级教育部门和初中学校积极配合,组织做好考生推荐、报名和初选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2017年3月20日至4月2日,空军将运用招飞体检多功能专用车,再次深入各市(区)有关学校(见附件),开展补充宣传和初选检测,设立初选站,并动员周边中学优秀学生参加检测。前期已通过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初选合格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补充动员检测。

(二)定选。

空军招飞机构组织初选合格学生进行招飞定选,确定定选合格学生名册,考查内容包括以下三项:

1. 政治考核。依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招收飞行学员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执行。

2. 体格检查。执行《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3. 心理测试。执行《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心理选拔标准》。

定选各项工作定于2017年中考成绩发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录取。

定选合格学生必须参加中考。根据军事飞行人才选拔需要,我省青少年航空学校采取中考成绩“可比系数”办法:以中考成绩排位在第15%的考生成绩作为当地录取“参考线”,根据考生中考成绩与“参考线”的比值得出“可比系数”,全省按“可比系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定选合格考生。

中考成绩发布后,各市(区)中招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将本地(市)“参考线”和定选合格学生原始成绩提供至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会同空军招飞机构及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依据考生“可比系数”和招飞定选结果,综合评价后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学生,由省教育厅和空军招飞局共同审定后发放录取通知书。省教育厅将录取结果通知各市(区)教育局。

(四)报到注册。

录取学生须按时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学生入学报到后,由空军招飞机构和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承办中学与学生及家长(监护人)签订培养协议,明确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航空实验班学生实行单独编班,模拟营连管理模式,统一着装,在校食宿,按规定发放伙食费、被装和生活津贴。学生学籍注册手续由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承办中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五、有关要求

1. 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录取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选拔标准,严把质量关,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推进实施招生录取阳光工程,配合空军公示好考生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结果。要大力宣传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政策、录取办法、录取结果等。同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省教育厅和空军招飞部门也将对各市(区)招生录取工作进行抽查,对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坚决采取“零容忍”,一经发现查实,将严肃追责问责。

3. 各市(区)教育局和陕西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要按照各项工作要求,安排专人积极协助空军招飞部门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及时按规定做好招生录取各环节相关工作。

4. 对于在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工作表现突出的市(区)教育局和初中优质生源学校,省教育厅将与战区空军联合进行表彰。

附件1

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自荐条件

普通中学应届初中毕业生,需符合下列基本自荐条件:

1.系2017年普通中学应届初中毕业男生,2000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陕西省正式户籍和所在学校正式学籍。身高在163-178厘米之间(未满15周岁162cm以上);体重48公斤以上(未满15周岁46公斤以上);按空军标准视力表双眼裸视力1.0以上,未进行近视屈光手术;平静血压不超过138/88毫米汞柱;无色盲、色弱;无纹身、刺字。

2.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历史清白,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政治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同意。

4.学习成绩优秀,学业水平预计达到当地重点高中统招录取线,外语限英语。

有下列病史或体征者不宜报名:

1.四肢残缺或身体有明显畸形;

2.有开颅、开胸手术及头部外伤昏迷史;

3.一年内有骨折史;

4.7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

5.患过脑膜炎、脑炎、肾炎、结核病或有哮喘;

6.家庭及本人有精神病、癫痫(羊角疯)或本人有晕厥史;

7.有梦游症;

8.有耳聋、经常性耳鸣或耳内流脓;

9.乘车(船)恶心、呕吐;

10.牙齿脱落3颗以上或明显咬合不良;

11.明显斜视;

12.平时戴眼镜学习、或夜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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