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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3月11日举行

发布时间:2017-03-09 17:10作者:

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1日进行,届时我市将有1517名考生参加考试。本次考试安康考区共设两个考点,分别是市二中考点和江北高中考点。

市考试管理中心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应在考前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网址为http://www.ntce.cn/。

2.考生可根据考点、考场信息于3月10日17点后抵达考点,提前熟悉交通线路和考场布置。

3. 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 “身份证”入场,“两证”缺一不可。

4. 考生应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指定考场,按照监考员指令顺序入场。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

5.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严禁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以及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

6. 考生应自觉服从管理,不得妨碍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7. 考生要诚信应考,考场配备实时监控系统,视频认定可作为违纪舞弊依据。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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