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阳光学校通过省级特殊教育示范学校复验评估
11月18日,由省教育厅基教二处副处长李根民带队组成的省教育厅特殊教育示范学校复验评估组对市阳光学校省级特殊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进行了复验评估。市阳光学校以103.5的高分通过了省级特殊教育示范校复验评估。
作为2001年首批被省教育厅命名的省级示范特殊教育学校。十几年来,市阳光学校学校对照示范校标准,在办学方向、师资队伍建设,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听障儿童康复教育、启智教育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办学规模逐步扩大、办学条件逐步改善、教学质量逐年提高、社会效益逐步显现,成为全省极具影响力的特殊教育学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原来的示范校标准已无法满足特殊教育发展的需要,省教育厅及时修订出台了新的特殊教育学校示范校建设标准,并对以前命名的省级特殊教育示范学校进行复验评估。
近年来,市阳光学校以示范校复验评估为契机,结合学校改扩建工程建设,投入近1200多万元建立了测听室、听障儿童康复互动评估系统、感统训练室、个别化训练室、AVT室、云塔系统、录播室、电子阅览室、小礼堂等功能部室及康复训练设施,配备了互动式教学系统、无尘黑板等目前国内最先进的教学设备,使市阳光学校一举成为目前省内教学设施设备一流的特殊教育学校之一。
专家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市阳光学校省级特殊教育示范校创建工作进行了复验评估。在复验评估反馈会上,专家组指出,近年来安康市阳光学校办学成效显著,社会效益好,办学思路新,一支素质过硬的领导班子及教师队伍已经形成,安康市阳光学校已成为了陕西省特殊教育的窗口学校,是特殊教育示范校中的一流学校。希望市阳光学校继续创新思路,全面总结办学经验,充分发挥示范校的示范引领作用。
对照《陕西省特殊教育师范学校评估标准》,专家组对学校在复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和要求,希望市阳光学校按照整改意见和要求,严格整改提高,同时,加快特殊教育教学改革力度,完善教育教学评估机制,确保学校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