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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

发布时间:2015-11-11 15:54作者:

为鼓励教师扎根农村学校任教,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日前,宁陕县财政局、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了《宁陕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办法》,对原补助发放办法及标准予以修订。按照修订后的发放标准,该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支出由原来的年支出60余万元增加到110余万元,年净增支出50余万元。

2014年1月,宁陕县开始对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按照农村学校与县城的距离远近、交通路况差别、校园及周边环境等因素,将农村学校和幼儿园划为二类区域,一类区学校教师每月补助150元,二类区学校教师每月补助100元。

新修订的发放办法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分为四个档次:一类区学校及幼儿园月补助标准为400元,二类区学校及幼儿园月补助标准为300元,三类区学校及幼儿园月补助标准为200元,四类区学校及幼儿园月补助标准为100元。

该《办法》从2015年10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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