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发布时间:2015-11-10 10:24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安康市教育局、财政局于今年3月出台了《关于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通知》,要求从2015年起全面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目前,汉阴、石泉、宁陕、紫阳、岚皋、平利、镇坪、旬阳、白河县和高新区已经出台乡村教师补贴发放办法并落实补助资金。2015年乡村教师生活补贴惠及教师9833人,落实资金1400余万元。
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是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中省规定,乡村教师生活补贴实施范围为贫困地区镇、村和教学点教师,由省市统筹指导,县区自主实施,所需资金由县区财政承担,省级财政给予综合奖补。据统计,2014年以来我市已争取奖补资金8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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