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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六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

发布时间:2015-03-16 10:46作者:

近日,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卫生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文,要求切实做好全市2015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全面推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科学实施、规范运行和提质增效。

明确实施范围,严格落实补助标准。我市10县区均属国家试点县,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对象均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在确保应享尽享、人财物有长期保障的情况下,各县区可结合实际适当扩大实施范围,同时要将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全部纳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一学年按200天计算,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各县区不能因中央财政投入力度加大而使县区和家庭的原有补助产生“挤出效应”,要统筹好膳食补助、“一补”资金、地方投入、家庭分担、社会捐助等,切实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

要求加快推进学校食堂供餐。一是加快食堂建设,尽快实现学校食堂供餐。要求各县区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快食堂建设项目施工,实行“倒排工期”、进度月报和问责等制度,保证按时竣工交付使用。国家试点县区食堂建设规划任务已经完成,对于还需新建或改造食堂的学校,由县区安排资金解决。从2015年秋季学期开始,国家试点县区学校原则上应全部实行学校食堂供餐。学校食堂(伙房)建设改造要按照“明厨亮灶”的要求,经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避免建成后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要求。各县区要加快制定实行学校食堂供餐或配餐企业送餐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学校食堂要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上要由学校自主管理,对已经承包、出让、租赁的学校食堂要尽快收回。二是规范实施内容,在改善学生营养上下功夫。营养改善计划要以提高学生营养水平、增强学生体质健康为目标。各县区要按照中省市要求科学合理确定供餐内容和供餐模式。具备供餐条件的学校要以提供完整的午餐或早餐为主要形式,学校食堂(配餐中心)要根据当地饮食习惯和农业物产制定每日学生带量食谱,每周提前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公示。学生食谱要充分体现改善营养,确保肉类、鸡蛋、牛奶、蔬菜、水果等营养搭配。暂不具备供餐条件的学校要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优化供餐内容,丰富食品种类,要确保牛奶、鸡蛋、水果、豆制品、蔬菜制品、纯果蔬汁等安全营养和价值相当的食品合理搭配。鼓励各县区因地制宜,通过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或政府购买专业配餐企业服务为学生提供新鲜、保质期较短的完整营养早餐或正餐,切实改善学生营养。三是落实地方责任,切实保障学校食堂正常运转。各县区要足额配齐食堂从业人员;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社保要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不得挤占学校营养膳食补助资金;要将因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而新增的食品配送等经费纳入县区财政预算,确保每生每天4元钱的膳食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食品。要严把食堂从业人员入口关,严格执行定期体检、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体检合格方能上岗。四是立足长远,做好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的建设运行工作。汉滨、汉阴、石泉三个县区试点建设的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是解决学校食堂供餐不足、提高安全管理效率、创新供餐模式的有益尝试,各相关县区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规划部署,加快配送中心项目建设,力争早日投入使用;要从长远发展考虑,科学规划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的运行机制、供餐形式、覆盖范围和学校食堂供餐全覆盖后配餐中心的定位问题,确保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发挥效益。

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制度,切实提高工作执行力。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省级统筹、市级协调指导、县级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重视食品安全管理。各级食药监、教育部门要严格执行中省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和办法,定期深入学校,指导学校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作用,加强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确保食品原材料供应准入退出机制、食品采购索证索票、食品加工留样、校长陪餐、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等环节制度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堂供餐覆盖率、食堂安全管理、食堂建设进度月检查、月通报等制度,督促学校完善制度措施,实现规范化管理。二是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财务管理。结余资金要按规定滚动用于改善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不得擅自挪用。要坚持透明操作,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全过程都要置于阳光下,纳入县区和学校政务公开范畴,便于群众知晓和社会监督。各级审计部门要落实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审计制度,加强对中央资金使用、县级资金配套落实及补助标准执行情况监督工作,适时进行抽查审计,并将审计情况向社会公开。三是抓好监测与评估工作。各级卫生、教育部门要督促监测县区和点校安排专人负责,抓好常规和重点监测,用好“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系统”,要结合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实际、学生体检、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学期考试等,全面评价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成效。要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健康教育和科学配餐指导,让学生全面掌握科学的膳食营养知识,引导学生养成科学的饮食习惯,使学生终身受益。四是加强宣传,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要求各级宣传、教育部门要结合县区和学校工作实际,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告家长书等主动解释政策、说明问题、发布进度,及时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通报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取得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理解。对于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及早处置,妥善应对,适时公开,及时回应和澄清,避免造成被动局面。要充分挖掘和推广先进典型,发挥榜样作用,激励和引领有关方面共同把营养改善计划这一惠民工程做实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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