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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县教体局七条措施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发布时间:2014-11-27 09:01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本学期以来,汉阴县教体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全县实际,研讨制定七条措施,并于近日出台。

一是加强和规范课程管理。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和标准,严格按照《汉阴县义务教育(课改)课程设置指导方案》,要求学校开齐开足规定课程,不擅自调整课程计划,不随意增加课程难度、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切实保障体育、音乐、美术、小学科学、小学英语和综合类、实践类课程的开设。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利用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补课或有偿补课,不得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一律不得组织或者参与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活动。

二是规范作息时间。严格执行县局转发《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科学安排中小学生作息时间的通知》精神,要求学校按照不同学段和年级,走读生和寄宿生的实际需要,对学生休息时间、学习时间、锻炼时间做出合理安排,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有充足的睡眠时间。严格落实每天“两操、两活动”制度,每周安排规定的体育课、每天安排早操和眼保健操、每周安排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确保学生每天有1小时的校内体育锻炼时间。

三是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安康市中小学管理常规》《安康市中小学生学习常规指导意见》和《安康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学管理常规》文件精神规定,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基本依据,切实加强对教师备课、上课、布置批改作业、辅导学生和组织课外活动以及参加教科研活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教职员工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引导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师德模范,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以《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依据,切实加强学生一日常规的管理,从学生升国旗、佩戴共青团、红领巾标志,做值日、打扫卫生等方面抓起,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四是规范学生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以中等水平学生完成作业时间计算,小学其他年级学生平均水平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学生平均水平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不得超过2小时。教师布置作业必须“精选、先做、全批、讲评”。坚决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学校和教师不得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五是规范考试管理。严格考试管理,学校每学期大面积组织学生考试不得超过2次。学校不得组织、不得参加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种统考、联考或竞赛等活动。

六是规范教辅资料。教辅资料实行“一科一辅”,坚持学生自愿原则,推荐使用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中小学教辅公告中的教辅资料。严禁学校和教师强迫学生购买,更不得购买未列入公告和非法出版的教辅材料。

七是加强学校安全和卫生管理。要求学校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完善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师生演练,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到实处。加强门卫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加强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强化对寄宿生的安全管理,落实好管理责任,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重视学校健康教育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师生定期打扫卫生,净化、美化室内外和校园环境。

为使七条措施落到实处,抓出成效,汉阴县教体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和惩戒力度,对违反情节轻微的责令整改或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对单位及责任人实施警示训诫,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责任人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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