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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顺利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

发布时间:2014-11-25 08:59作者:

11月20日至21日,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评估验收组对白河县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该县顺利通过检查评估,并授予“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达标城市”称号。市语委副主任、市教育局局长马恒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胡登明出席反馈会,市语委办主任、市教育局副局长李孝满主持反馈会。

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评估验收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实地检查了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学校和公共服务行业等四个领域23个单位,召开访谈、座谈20场次,查阅档案资料66卷,并对部分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了随机抽查测试、问卷调查,发放测试及问卷调查表80份,深入细致地对白河县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验收。

汇报反馈会上,评估验收组听取了白河县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工作情况汇报后,一致认为,白河县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大力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营造了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良好语言环境。现阶段语言文字的应用符合《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安康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达到了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要求。同时希望白河县积极建立推广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升语言文字工作水平,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向农村辐射和推广,构建规范、文明、和谐的语言文字生活环境,为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做出新的贡献。

马恒昌在讲话中强调,语言文字工作是一个城市文明水平的标志,也是衡量一个城市市民素质的重要指标。白河县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语言文字规划纲要》,推进语言文字事业全面发展;要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认真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巩固提高语言文字工作水平,努力培育和营造“说普通话、用文明语、做文明人”的文明新风尚,早日实现建设美丽富裕新白河的宏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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