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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考试管理中心出台工作规则 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发布时间:2014-06-05 14:30作者:

市考试管理中心坚持立行立改、压差交叉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根据第一环节活动中查摆出来的具体问题,制定出台了《安康市考试管理中心工作规则》,进一步巩固活动成果。

《规则》共11章40条,明确了机关组成人员工作职责,从正确履行职能、民主决策和信息公开、健全监督制度、落实工作部署、会议管理制度、公文管理制度、工作纪律、作风建设八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规则》要求领导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按章办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一是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充分听取考务管理人员、主考、院校、考生和社会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保证决策的正确性。二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依法需要公开的事项,均应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报刊等方式,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制止奢侈浪费,严格控制差旅、会议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四是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目标,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落实月报告、季检查、半年通报、年终考核制度,奖优罚劣,推动工作。五是本着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严格会议审批,减少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公文管理坚持“短、少、精”原则,控制发文数量,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一律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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