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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教育局开展接送学生车辆安全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4-06-05 08:43作者:

按照省教育厅和市安委会的统一安排部署,近日,由市教育局牵头,联合交通、交警等部门对全市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高考、中考和汛期等重点时段师生出行安全。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对县区政府,主要检查贯彻落实《安康市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增加经费投入,落实接送学生车辆奖补优惠政策情况;是否对校园周边、集中接送车辆通行路线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破损、缺漏和不规范的交通安全设施以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是否督促整改到位。对教育部门,主要检查建立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责任制,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实施周五、节假日重点学校错时、错年级、错峰放学制度,建立错时放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监管联动机制情况。对公安交警部门,主要检查对接送学生营运车辆及驾驶人开展审验,对车辆安全技术组织检验,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对不合格驾驶员和车辆从事接送学生幼儿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情况。对交通运管部门,主要检查督促指导营运公司与接送车辆驾驶人签定安全责任书,实行台账管理,指导营运公司采取冷热线搭配工作情况。对学校(幼儿园),主要检查对接送学生车辆备案情况,建立上下学教师护送及值班制度情况。

二是建立联动机制。由市、县两级教育部门牵头,按照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的职责分工,抽调交通、交警部门精兵强将组成检查督查组,上下联动、部门联动,按照检查要点,深入学校、县区主要道路,逐一对照检查。在县区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市上督查组深入各县区进行督查,实行实名通报和挂牌督办制度,确保检查出的各种问题和隐患能得到及时有效整改。

三是完善督查方式。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市、县检查督查组只提工作要求,不提前通知学校、下级部门和接送学生车辆营运单位。所到之处,随机抽查2—4所学校、1—2条道路,重点检查接送学生车辆工作落实和隐患排查情况,具体检查时间也随机确定,确保检查督查取得实效。检查督查结束后,县区形成调研材料经市教育局汇总后报市安委会,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全市接送学生车辆工作提供第一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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