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教育局在全市教育系统全面开展禁烟暨无烟单位创建活动
发布时间:2014-05-21 08:29作者:
为加强教育系统禁烟工作力度,引导广大师生及机关工作人员养成良好行为习惯,营造和谐、无烟、健康、文明的社会环境,近日,市教育局下发通知,在全市教育系统全面开展禁烟活动暨创建无烟单位(校园)活动。
一是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全面禁烟。要求各县区教育行政单位、全市各教育单位、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严格执行教育部禁烟规定,凡进入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任何人、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一律不准吸烟。校长是学校禁烟第一责任人,不但要率先垂范,还要认真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学校治理,完善禁烟措施。要在校门口显眼处设立‘无烟校园’或禁烟标志。学校不设置吸烟区,不摆放烟具,不出现烟草广告或以烟草品牌冠名学校、教学楼。学校小卖部不得销售烟草制品。要做好校外人员进入校园时的禁烟解释和劝导工作。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建立禁烟工作长效机制。要求各学校广泛开展禁烟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讲座、班会、橱窗、广播、悬挂标语、设置禁烟标示、小手拉大手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制定禁烟工作方案和禁烟制度,设立禁烟监督员,加强禁烟日常动态监督。将禁烟工作作为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校评先评优的基本条件,把履行禁烟职责纳入教职工和学生考核评价体系,确保禁烟工作有效开展。
三是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要求各县区及市直教育单位要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对照《安康市无烟单位标准》要求,按照市卫生局、市双创办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无烟单位(校园)”的创建活动,在禁烟活动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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