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 |
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的核发由基教科办理,职业高中、成人高中、成人中专毕业证书的核发由职成科办理 |
咨询电话 |
0915-3212794 |
办理地址 |
基教科 职成科 |
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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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成人高中毕业证书的核发一年一次,每年7月办理;成人中专毕业证书的核发一年两次,每年7月和元月办理。均由毕业生所在学校统一申请办理。 |
审批类别 |
核准 |
设立依据 |
原省教委《关于修订普通高中毕业标准等问题的通知》、《关于职业高级中学使用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的通知》,原国家教委《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暂行规定》 |
申办条件 |
学生学习期满,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考查)合格 |
申办材料 |
毕业生所在学校填写毕业证书内容,打印毕业证验印花名册(统计表),填写验印登记表,与毕业生花名册、学生学籍表一起进行初审。 |
办理程序 |
1、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成人高中、成人中专毕业证书均由毕业生所在学校统一申请办理。 2、毕业生所在学校填写毕业证书内容,打印毕业证验印花名册(统计表),填写验印登记表,与毕业生花名册、学生学籍表一起进行初审。 3、办理普通高中 (须提供毕业生毕业会考成绩册)、职业高中、成人高中毕业证书由毕业生所在学校报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教育局核准、验印;办理成人中专毕业证书由所在学校报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再报省教育厅核准、验印。安康中学和中省驻安学校办理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直接报市教育局核准、验印。 |
办理时限 |
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成人高中毕业证书的核发一年一次,每年7月办理;成人中专毕业证书的核发一年两次,每年7月和元月办理。均由毕业生所在学校统一申请办理。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工本费4.5元/证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普通(职业)高中、普通(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工本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费函2003)53号) |
有无年检审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