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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建立“负面清单”制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发布时间:2021-01-13 09:01作者:许启军

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日前,石泉县制定出台了《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负面清单》,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健康发展。

据介绍,石泉县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负面清单”共有35条,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所安全、办学资质、教学内容、招生宣传、收费管理、聘用教师资质等方面作出严格规定。负面清单将作为办学许可、日常监管、年度检查、发布黑白名单的重要依据,校外培训机构有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由县教体科技局责令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列入黑名单、年度检车为不合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限制招生、停止招生。  

近年来,石泉县大力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县上下为教育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县内民办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迅速兴起,石泉县教体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工作方针,加强日常监管,严格年检、实施黑名单等制度,规范了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提高了校外培训的机构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为学生家长解决后顾之忧,推动了全县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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